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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-> 都市小说 -> 卷王拿了万人迷剧本[快穿]

第 67 章 争宠:撒娇VS矜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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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湛蓝色的长剑环绕在明姝的身边,在炎炎夏日提供了一份舒适的清凉,扫平了前面的道路。

    沈煜不愿意被君玉珩落下,也随之召唤出了他的本命剑,正是那把纤细漂亮的长剑。

    “什么样的剑才能被称为本命剑?”明姝好奇地问。

    在修行一道,她还是个刚入门的萌新,对很多基础知识都不是很了解。

    沈煜的长剑很是灵动,一出来便欢快地转了好几圈,最后依偎在明姝的身边,像是一个漂亮的装饰品。

    长剑随主人,这把纤细的长剑是个爱美的,剑身上绘制着朵朵桃花图纹,阳光下映着流动微光。

    “其实,严格来说,任何一把剑都有成为本命剑的可能,主要还是看修士的选择。”

    沈煜思考了一会儿,给出了自己对本命剑的理解。

    “修士在突破炼气中期之后,体内的灵力达到一定的浓度,可以开始学习术法,也可以开始将灵剑收到丹田中滋养。”

    “灵剑有灵,在丹田中滋养的时间长了,和修士血脉相连,水-乳-交融,有着极其亲密的联系。这个时候,这把灵剑便可以被称作修士的本命剑。”

    “比如说我的春桃,从小便和我待在一起,逐渐培养默契,我刚突破炼气中期时就把它收进了丹田,这才有了如今的心意相通。”

    沈煜本来就是个能言善辩的,在明姝面前更是鼓足了劲儿表现,解释得非常详细。

    明姝听得认真,神色间若有所思,又有些疑惑:“春桃?这是这把灵剑的名字吗?”

    听起来好像和沈煜的气质有些不符。

    沈煜果断地点点头,嘿嘿一笑,不好意思地挠挠头。

    “是的,这名字还是当初我自己取的,因为是春天的时候拿到了这把剑,剑身上又绘制着桃花的图纹,所以就用了这个名字。”

    那时他还小,就是这样叫着玩,但是叫着叫着也就形成了习惯。

    “很好听,和灵剑很配。”明姝看着不远处漂亮的灵剑,忍不住真诚地开口评价。

    灵剑剑身纤细,灵光氤氲,像是三月春水里浮动的桃花花瓣,当真是剑如其名。

    湛蓝色的光芒在阳光下流动,明姝的视线移到了前面开路的那把冰蓝长剑上。

    “玉珩哥,你的本命剑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会是什么“霜雪”、“玄冰”之类吗?

    原谅她吧,她着实没什么起名字的天赋。

    “无忧。”君玉珩温声说:“灵剑名为无忧,是我的父亲亲手锻造而成,我的母亲为灵剑取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寄托了父母对君玉珩美好的祝愿。

    不求大富大贵,不求声名远扬,只期盼一世无忧。

    君玉珩提醒了,明姝才恍然发现,那冰蓝长剑的手柄处确实镌刻着“无忧”二字。

    用的是洒脱的草体,字迹龙飞凤舞,昂扬潇洒之意溢于言表。

    很适合这把灵剑,也很适合君玉珩。

    难得的,一向最喜欢和君玉珩唱反调的沈煜都没说些什么,只是撇下了嘴,随手扯断了一根带刺的藤蔓。

    他像是感觉不到疼痛般,有些控制不住的走神。

    父亲和母亲吗……

    在沈煜的印象里,这两个人的痕迹已经很淡很淡了,更多的只是存在于身边下人的讲述当中。

    沈煜出生没多久,他的父母就在一场剿杀恶妖的行动中丢了性命,唯一的亲人只有比他大上快十岁的大哥。

    但他大哥性情冷淡,地位特殊,基本上没怎么私下相处过。

    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记忆,也都是大哥高高在上地坐在遥远的首位,挥斥方遒,轻描淡写地决定无数人的命运。

    和大哥比较起来,他就是个没用的纨绔子弟,修炼天赋一般,吃不得苦头,整日招猫逗狗的。

    相信在大哥眼里,他应该也就是这样的形象,一事无成,什么也不擅长。

    沈煜忽然有些失落,没精打采的,提不起什么精神来。

    灵剑春桃好像共感了主人的情绪,也瞬间耷拉下来,像是只垂头丧气的小狗狗,挨在明姝的身边讨要安慰。

    明姝试探着轻碰了碰灵剑春桃的剑身。

    灵剑春桃好似很欢喜似的,剑身上粉红色的流光流动得都更快些,和明姝挨得更紧,撒娇般轻晃了晃。

    或许是因为曾经有过接触,明姝曾经用灵剑春桃斩杀了那几个覆灭大山村的猪妖。

    春桃熟悉明姝的气息,和明姝十分亲近,很是依恋。

    就在明姝一边赶路一边观察灵剑春桃的时候,另一边蓦地传来阵阵清凉的气息。

    她微微一愣,下意识侧身去看,竟然是不知何时靠近的灵剑无忧。

    无忧剑身上的光芒是澄澈的湛蓝色,察觉到明姝的视线,灵剑迅速地前进了些许,和明姝拉开了距离,兢兢业业地扫平前面障碍。

    但等明姝收回视线,和灵剑春桃互

    动起来时,无忧又悄悄贴近过来,像是只矜持的蹭蹭的名贵小猫。

    这就是本命剑的灵性吗?

    这也太聪明了,真的好可爱!

    明姝的杏眸中浸着明晃晃的喜爱,一会儿摸摸娇气调皮的灵剑春桃,一会儿去碰碰矜持温柔的灵剑无忧,只觉得满足极了。

    可谓是左拥右抱,乐在其中。

    要是有外人在这里,必然会万分惊讶,满是难以置信。

    因为本命剑和主人心神相连,一般都非常排外。

    别说这样亲近旁人了,就是再怎么信任的亲人朋友,本命剑也会习惯性地拉开距离。

    像是灵剑对待明姝的这般态度,不说闻所未闻,至少是世所罕见。

    也就是明姝的大部分心思都被两把可爱的灵剑占据,不然的话,她肯定会发现,走在前面的沈煜和君玉珩状态都有些不太对劲。

    沈煜早就不复先前的失落,耳根红红的,后颈也红红的,周身好像在冒粉红泡泡,总是偷偷地去看明姝。

    君玉珩也不遑多让。

    他是那种很标准的冷白肤色,稍微有一点点粉意便显得格外明显,像是雪地里绽开的粉梅,红霞点点。

    青年的脊背挺得很直,如青翠的松柏,却是紧绷着的,好似在紧张一般。

    有了灵剑春桃和无忧的帮助,明姝的速度提上去了,一行三人前进得越发顺利。

    就在他们即将走出野生密林之时,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锣鼓喧天的声音,衬着杂乱的脚步声,一大群人在路上行走。

    明姝钻出密林,从灌木藤蔓的缝隙中看到了外面大路上的情景。

    那是非常古怪的一幕。

    领头的几个人抬着一具沉重的棺材,尺寸很大。

    但明明是肃穆哀伤的丧葬,棺材上却缠着鲜艳的红色布料,绕成了一朵漂亮的大花,看起来十分喜庆。

    一半是白衣哀悼,悲伤哀切的曲子飘扬,挥挥洒洒的纸钱从空中散落。

    另一半却是红花红布,欢快的乐曲吹吹打打,像是在庆祝什么大喜事。

    二者结合在一起,有一种说不出的违和诡异感,令人浑身的不自在。

    “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是结冥婚!”一个清脆悦耳的少女嗓音响起,干净利落,银铃般动听。

    明姝循着声音看去,样貌娇俏的少女坐在高高的树枝上,穿着一件嫩粉色的长裙,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,像是只狡黠的小狐狸。

    “姐姐也是修士,应该听说过四大世家之首的夜家。”

    “夜家家主雄才大略,是当代第一强者,有实力有手段,另外三大世家都要暂避其锋芒,更何况是其他的小家族和普通人?”

    “这处小镇也有个夜家,虽然没什么出名的人物,却占了姓氏的便宜,好像和那个修仙世家夜家有什么弯弯绕绕的远房亲戚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于是,借着这点关系,小镇夜家作威作福,是旁人不敢招惹的土霸王,就连当地的官府都得给他家面子,去他家拜码头。”

    “前几天,小镇夜家的一个公子哥死了,这样高贵的大人物,葬礼肯定不能办得简单,不但场面极大,还找了八字相合的女孩配了冥婚。”

    “于是,便有了姐姐现在看到的一幕。”

    少女口齿清晰,说起话来脆生生的,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好感。

    明姝蛾眉微蹙,看到了好几个人抬着的大棺材。

    ?TJ追梦人)

    那棺材的尺寸明显超出了范围,若是装了两具尸体,那倒是说得通了。

    只是……

    明姝顿了顿,轻声问:“给死人配冥婚的话,对象是活人还是死人?”

    “谁知道呢?”少女耸耸肩,语调轻快:“反正,只要最后结冥婚的时候是死人就行了,可以一个棺材葬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她说得轻松,明姝却觉得骨子里冒出一股寒意,有种毛骨悚然的冷感。

    是了,在这个妖魔横行的世界,人命本来就轻如草芥。

    只是明姝此时才意识到,不仅恶妖吃人,人也是会“吃”人的。

    “姐姐看起来很是合眼缘,要不我们认识一下?”树上的少女身形矫健地跳了下来。

    她本来是对这些冥婚什么的没什么兴趣的,毕竟不过是一些不值一提的普通人,没太多值得关注的点。

    她来这儿可是肩负着极其重要的任务,一点儿差错都不能有。

    只是君玉珩排外得很,她找了好久都没发现接近的法子,也是到了现在才寻到了搭话的契机。

    不枉费她花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。

    阮甜甜心中绕过许多个念头,脸上仍然是笑盈盈的:“你们好呀,很高兴认识你们,我叫阮甜甜!”

    她话音未落,明姝还没来得及回答,却见一把湛蓝色的长剑横空朝阮甜甜刺了过去,迅捷如闪电。

    是灵剑无忧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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