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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中世纪,抽卡升爵 天国王朝 第二十三章向密西西比进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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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为了女王陛下,干杯!”
    酒杯碰撞,溅出琥珀色的酒液。
    矿工酒馆里,一群脸上沾着煤灰,满身汗臭的矿工们,正开怀畅饮,消解一天的辛劳。
    一个穿着略显古老的丝质华服的年轻男人,推开门走了进来,风铃发出叮当脆响。
    酒保指了指一旁的牌子:“伙计,这里是矿工酒馆。”
    “不接待别的客人?”
    “当然不是,只是”
    酒保看着客人的华服,那一身贵气跟边上的矿工哪里沾半点边儿,这种大人物,跑自己这臭气哄哄的酒馆来做什么?
    万一出点什么事,自家酒馆可担待不起。
    男人自顾自坐下,笑着说道:“不是就好。”
    酒保一阵无奈,心道,你就没发现自己一来,自己这小酒馆连喧闹声都小了许多,那些矿工们可不是好惹的,就这会儿功夫,说不准就有多少人盯上你这头肥羊了。
    男人指了指酒单:“来一杯你们这里的招牌,就这个‘铁矿石’。”
    “行吧。”
    酒保转身调酒去了。
    坐在酒桌上,一个穿着相对比较考究的矿工,忍不住搭话道:“看你是生面孔,刚从欧洲来吧,你是哪里人呀?”
    男人并不自矜,微笑着回应道:“算是德国人吧。”
    矿工忍不住笑道:“你看起来可不像他们那么死板。”
    “可能是因为我来自南德。”
    洛萨耸了耸肩,南北德意志间的差别,可不只是高地德语和低地德语那么简单。
    三十年战争带来的深远影响,迄今也未能消除。
    也导致这个世界哈布斯堡治下的德意志联邦,比德二还散装。
    不过再是散装,总比长着两颗脑袋的奥匈怪胎强多了。
    矿工笑道:“你肯定不是普通人,是贵族旁系,来新大陆创业的?”
    “算是。”
    “你可能需要一个向导,我叫老亨利,在这镇子上厮混好多年了,各行各业里面的门门道道,没人比我更清楚,而且我是英国人,诺丁汉郡的,听说过没?”
    “侠盗罗宾汉的故乡?”
    “对,就是那儿!”
    提到自己的故乡,矿工的脸上满是自豪。
    洛萨却没接他话茬的意思,转而询问道:“我听说,南方的黑人起义军就快打开了,怎么看你们似乎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?”
    “哈,那些黑奴?他们很快就会被帝国的军队碾成碎渣,听说了没,这次帝国甚至派出了蒸汽飞艇——就是那种飞在天上的战舰,只要一炮下去,就是一座小山也要被夷平了。”
    一旁竖起耳朵听话的矿工也忍不住插嘴道:“说不定路易斯安那州的州民兵就把他们消灭了,我听说,那里前段时间可是派驻了一整支马萨诸塞州的胸甲骑兵团,还有圣乔治骑士团的一支分团。”
    谈及母国的强大,即使老亨利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矿工,也不由挺直了胸膛。
    母国的强大,跟他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。
    尤其是海外领土上的英国人,即使在本土,你只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底层失地农民,来到殖民地来,也能做起人上人了。
    而且还不是区区黑人的人上人,在殖民地,四等人是黑奴,三等人是西裔,意大利裔,二等人是法裔,德裔,爱尔兰裔。
    老亨利属于一等公民,薪水都比旁人高一截,还能担任监工之类的清闲活儿,跟小镇上许多官员都能说上话,自然有得意的本钱。
    老亨利忍不住抱怨道:“与其担心那些家伙,还不如担心担心那些流窜进来的荒野凶兽。”
    昨晚他家又丢了一只羊,请来的神职人员匆匆瞥了一眼就让他花钱去请猎户处理,但谁不知道那些把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猎户开价最黑不过了。
    请他们的钱都够买上一群羊了。
    洛萨听着矿工们的闲谈,暗暗想着:看来,他们恐怕还不知道那支胸甲骑兵团已经全军覆没了,尽管对手是一伙德克萨斯牛仔。
    “时间不早了,我得离开了。老约翰,我个人建议你,还有你的同事们,不要再在附近逗留了,有条件的话,最好带着你们的家人往北边去,离开这座小镇。”
    洛萨说着,站起身,留下了一句没人会听的劝告,旋即走出了酒馆。
    天色渐渐昏沉,愁云密布,一场倾盆大雨即将落下。
    暖色的小酒馆,像是黑暗中仅存的庇护所,散发着恬适的光芒。
    酒馆重新恢复了往日的热闹。
    老亨利神色变幻了一阵,一旁的同事忍不住嘲笑道:“看他穿着不凡,没想到竟是个胆小鬼亨利老兄,你该不会是当真了吧?”
    看着老亨利严峻的神情,同事脸上轻松的笑容也逐渐消失了。
    “我去看看.”
    老亨利犹豫了下,还是没挪屁股,就因为旁人一句话,哪怕这个人在他看来绝不是普通人,他还是觉得就此搬走太草率了,毕竟在北美殖民地连夜搬家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,说不准就被哪来的荒野凶兽给叼走吃了。
    然而就在不久之后,酒馆门便被踹开了。
    冷风裹着细雨吹进酒馆,烛光摇曳着。
    一个神情冷厉的征兵官,带着一队卫兵鱼贯而入。
    “所有人跟我来,对,包括你老亨利,你们已被密西西比第三步兵团征召。”
    荷枪实弹,如狼似虎的士兵们,冷冰冰看着这些喝酒的矿工们,仿佛从他们口中只要蹦出来一个“不”字,下一刻就要脑袋开花。
    一名民兵劝说道:“伙计们,没时间犹豫了,那些造反的奴隶们都开到城外了,假使你们不想被那些奴隶们吊上绞架,不想你们的妻女肚子里怀上一个黑皮野种,不想你们襁褓里的孩子被挂在刺刀上,就立刻拿起你们的武器来!”
    酒馆里,气氛凝重得吓人。
    矿工们根本没想到,明明报纸上描述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,明明听上去跟自己还无比遥远的黑奴暴动,怎么就这么快波及到他们了?
    …
    与此同时,在密西西比州边境。
    暮色当中,数不尽的黑人正以一种松散阵型,抱着步枪向敌人的阵地冲去。
    炮火轰鸣,时不时有人被炮弹击中,整条躯干四分五裂,那些老古董火炮发射出的实心炮弹,像是血肉磨盘一样犁过地面。
    身后,督战队那些体格精壮的黑人士兵,则虎视眈眈地盯着士兵们的后背,心中不免庆幸,自己提早投靠了首领,否则现在冲锋的就是他们了。
    他们的首领,是一个脸上生着白色胡须,身上画着各式图腾,显得极为剽悍的老战士。
    他来自西非尼日尔三角洲,是一个能在草原上追逐雄狮的狂野战士,远非路易斯安那那些绝大多数都是被驯化,繁育过的二代黑奴们所能相提并论的。
    他于一次部落冲突中被俘,也是少有的具备“战争”经验的黑奴,在经过了早期黑人起义军几次受挫以后,迅速被推举为了“盟主”。
    他显然是个相当有能力的家伙,要知道起义军本就是一盘散沙,能将他们粗略整合起来,一方面靠着英国佬大军压境的恐惧,另一方面全靠他个人能力。
    不然大部分黑人起义军,宁肯流窜进荒野,被凶兽吃掉,或是被捕奴团给逮回来,也不敢拿起武器一路攻打英属殖民地的城镇。
    随着时间推移,州民兵的防线逐渐被捅穿。
    他们的武器装备,训练度并不比黑人起义军强多少,反倒是由于洛萨支援给了他们一批新锐枪械,跟那些黑人精锐相比还要差出不少。
    英国人对殖民地武装的阉割,可见一斑。
    被捅穿阵地的州民兵,士气逐渐崩溃,化作无数溃兵转身就跑。
    一路上,黑人起义军追着溃兵的屁股,双方距离越缩越近。
    许多溃兵都只能发出绝望的哀嚎,眼睁睁看着这些在月色下,黑漆漆一片的黑奴们,用刺刀捅穿他们的身躯。
    黑色这种原本在溃兵眼中,是低劣,卑贱象征的肤色,如今却仿佛跟死亡画上了等号,冷不丁黑暗中就会蹿出一个黑人士兵,用锋利的刺刀扎穿他们的身体。
    “上帝啊,救救你的子民吧。”
    “让那些黑色畜生停下脚步吧,不要再侵害你忠诚的子民了。”
    在人们的哀嚎声中,黑色的洪流冲进城镇。
    新征召来的民兵们,用木头,石块堆起简陋的工事,男人们守在家中,紧握着猎枪,保护自己的妻儿。
    伴随着一声轰鸣。
    炮弹穿透一座房屋,在街巷中炸开。
    黑奴们推着缴获来的火炮,肆意大笑着,他们不会什么校准,也不会计算轨迹,这种老古董炮也没什么校准可言,但他们知道只要把火炮推得足够近,就一定能命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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